附件1:
重点区域范围
区域名称 |
范 围 |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|
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沧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(含河北省定州、辛集市,河南省济源市) |
长三角地区 |
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 |
汾渭平原 |
山西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市,河南省洛阳、三门峡市,陕西省西安、铜川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(含陕西省西咸新区、韩城市) |
附件2:
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
类 别 |
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 |
O3前体物 |
间/对二甲苯、乙烯、丙烯、甲醛、甲苯、乙醛、1,3-丁二烯、三甲苯、邻二甲苯、苯乙烯等 |
PM2.5前体物 |
甲苯、正十二烷、间/对二甲苯、苯乙烯、正十一烷、正癸烷、乙苯、邻二甲苯、1,3-丁二烯、甲基环己烷、正壬烷等 |
恶臭物质 |
甲胺类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、二硫化碳、苯乙烯、异丙苯、苯酚、丙烯酸酯类等 |
高毒害物质 |
苯、甲醛、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丙烯腈、丙烯酰胺、环氧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异氰酸酯类等 |
附件3:
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
重点 行业 |
重点环节 |
台账记录要求 |
石化/ 化工 |
含VOCs原辅材料 |
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,采购量、使用量、库存量,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。 |
密封点 |
检测时间、泄漏检测浓度、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、修复后泄漏检测浓度等。 |
|
有机液体储存 |
有机液体物料名称、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、储存温度、周转量、油气回收量等。 |
|
有机液体装载 |
有机液体物料名称、装载方式、装载量、油气回收量等。 |
|
废水集输、储存与处理 |
废水量、废水集输方式(密闭管道、沟渠)、废水处理设施密闭情况、敞开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等。 |
|
循环水系统 |
检测时间、循环水塔进出口TOC或POC浓度、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TOC或POC浓度、修复时间、修复措施、修复后进出口TOC或POC浓度等。 |
|
非正常工况(含开停工及维修)排放 |
开停工、检维修时间,退料、吹扫、清洗等过程含VOCs物料回收情况,VOCs废气收集处理情况,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产量和收集情况等。 |
|
火炬排放 |
火炬运行时间、燃料消耗量、火炬气流量等。 |
|
事故排放 |
事故类别、时间、处置情况等。 |
|
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|
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(废气量、浓度、温度、含氧量等)。 |
|
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(见附件4)。 |
||
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(吸收剂、吸附剂、催化剂、蓄热体等)购买处置记录。 |
||
工业涂装 |
生产信息 |
主要产品产量及涂装总面积等生产基本信息。 |
含VOCs原辅材料 |
含VOCs原辅材料(涂料、固化剂、稀释剂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)名称及其VOCs含量,采购量、使用量、库存量,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。 |
|
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|
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(废气量、浓度、温度、含氧量等)。 |
|
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(见附件4)。 |
||
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(吸收剂、吸附剂、催化剂、蓄热体等)购买处置记录。 |
||
包装印刷 |
生产信息 |
主要产品印刷量等生产基本信息。 |
含VOCs原辅材料 |
含VOCs原辅材料(油墨、稀释剂、清洗剂、润版液、胶粘剂、复合胶、光油、涂料等)名称及其VOCs含量,采购量、使用量、库存量,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。 |
|
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|
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(废气量、浓度、温度、含氧量等)。 |
|
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(见附件4)。 |
||
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(吸收剂、吸附剂、催化剂、蓄热体等)购买处置记录。 |
||
储油库 |
基本信息 |
油品种类、周转量等。 |
收发油 |
收发油时间、油品种类、数量,油品来源;气液比检测时间与结果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;油气收集系统压力检测时间与结果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。 |
|
油气处理装置 |
进口压力、温度、流量,出口浓度、压力、温度、流量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;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,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、更换情况,废吸附剂储存、处置情况等。 |
|
泄漏点 |
检测方法、检测结果、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、修复后检测结果等。 |
|
加油站 |
基本信息 |
油品种类、销售量等。 |
加油过程 |
气液比检测时间与结果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;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时间与结果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;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时间与结果,修复时间、采取的修复措施等。 |
|
卸油过程 |
卸油时间、油品种类、油品来源、卸油量、卸油方式等。 |
|
油气处理装置 |
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,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、更换情况,废吸附剂储存、处置情况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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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!对于rohs2.0检测项目来说,是必须要有两台仪器才能完成,单纯一台仪器是不可能实现的。即使用一台仪器测试重金属元素含量,另外一台测试化合物!
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(EU)2015/863,修订了RoHS2.0指令2011/65/EU附件Ⅱ的限制物质清单,加入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: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已)酯(DEHP),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,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。至此,ROHS2.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。即rohs2.0也为rohs十项!
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,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),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.1%。主要测的是重金属元素!同时rohs1.0也指的是rohs六项!